(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176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4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4.0%。

记者注意到,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于该年)以来,2022年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增长幅度最高的一年。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18年生育保险数据中还没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首次出现在2019年的生育保险数据中,为1136.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7.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4%。

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19年以后的生育保险相关数据均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2020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次数为1167万,比上年增长2.7%。2021年,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132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对比后可以发现,2022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次数增长非常迅速。

“生育保险通过发挥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将单个用人单位因雇佣女职工产生的生育相关费用支出在全体用人单位间分担,均衡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减轻了用人单位雇佣女职工的顾虑,对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具有重要意义。”5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记者注意到,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据了解,浙江、江西、天津、广州、深圳、长沙等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浙江为例,2022年7月,该省医保局和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据媒体报道,以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杭州生育的一孩一胎顺产为例,符合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将获得1.8万余元的生育津贴。此外,浙江省还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生育保险待遇中生育津贴待遇缴费未在参保地连续满6个月的,各地可根据实际待其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