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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辽宁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Ⅳ级的通知。
根据《丹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最新气象预测预报,经会商研判,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3日15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Ⅳ级。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预报,适时调整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防汛相应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部署,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投入防汛工作中,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尤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据了解,8月12日16:30,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Ⅱ级。
(总台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