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娘舅,我俩的劳务工资昨晚通过转账已收到,我们可以安心过年了。”近日,三界镇社会和谐促进室主任吴友苗收到了章某和孙某发来的感谢信息。半个多月来,在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吴友苗通过多次线上调解,最终得到圆满的结果。
2021年上半年,三界镇南街村的孙某与安徽某科技环境有限公司口头建立承揽合同,为该公司提供劳务用工,主要从事该镇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工作,而2位章姓农民工受雇于孙某名下。据孙某描述:“当时,说好给予2位章姓农民工的工价都为200元,做一天算一天,按约定到工程竣工后统一结账。”就这样,2位章姓农民工与其他工友一样开始工作,善始善终,直到工程顺利完成,其间,他俩分别从孙某处领到2000元的生活费。
据了解,当时孙某为承揽该工程,与公司约定为清包工,按每天230元计算。但对于付给民工200元工价,孙某扣除30元是这样解释的:一是每天中饭开支和车辆接送都由他支付的;二是他获得该工程的承包,之前也花了不少费用。鉴于孙某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理解,但矛盾的焦点是当时没有向民工表达清楚。
去年11月10日,当工程完工时,其中一位章某趁着方便直接向该科技公司催讨劳务工资,而公司负责人王某认为他们都是同乡,在未与孙某联系的情况下,就随意出具了按每天230元工价计算的证明,计138工,合计为31740元。
有了结算清单,章某可以向该科技公司去催讨,但工程已竣工,该公司团队也相继回安徽老家了。
两位章某在情急之下,找到了三界老娘舅吴友苗。老娘舅了解情况后,立即走访了解包工头孙某。孙某闻讯又气又愤。作为一名包工头,连30元的差价款也无处着落。吴友苗耐心地解释并告诉孙某,鉴于安徽的这家公司已出具给章某工资结算证明,你无理由再向他们去扣除30元的差价,再加上当时确实没有讲清,只有通过与公司协商来解决。
吴友苗全面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经过分析和探讨,最终决定只有做好安徽某科技公司的思想工作,才能将矛盾彻底解决。
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都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为及时维护两位章某权益,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吴友苗几经周折,终于与安徽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王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当时,王某强调已出具给付两位章某每工230元的农民工工资清单,约定时间内兑现了就算了事。吴友苗对此进行释法析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予以说明,特别是科技公司应与承揽人孙某结算工资才合理,不应该直接向民工出示结算单,对此,公司应负主要责任。经过多次电话沟通,王某终于于2021年12月25日答应,会及时支付二位合计所欠工资,并补偿给孙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陈链芳 沈乃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