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被称为理财小白的入门神器,但是私募基金则相对比较神秘。近年来随着私募股权投资的爆发,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度也越来越高,与此相伴随“伪私募骗局”也越来越多。

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之际,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判断,谨慎投资,同时更要多问多想,切勿因高收益而放松警惕、盲目投资。

投资私募基金或血本无归

今年50岁的张女士自认为是投资“老手”,此前很少有败绩。2016年,她通过宁波一家财富公司购买了私募基金600万元,投资期限是“3+1”年,不过这一次令她郁闷的是产品2020年年底到期后,至今仍未兑付。

张女士与基金管理人进行多次交涉后,才得知这款私募基金的“真面目”——投资了宁波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定增,如今所投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经亏损达50%,最多时亏损曾达80%。更令张女士跌破眼镜的是,原先承诺回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已丧失履约能力,且基金管理人怠于清算基金财产。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七盛告诉记者,如果张女士的钱真的投资了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现价估计应该可以拿回来50%,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基金管理人虽然说投资了,但是拿不出托管账户资金划转的明细。

贺七盛表示,其实如果张女士不“偷懒”,多花点心思去了解一下财富公司的资质和产品等,就会发现漏洞不少。

信托产品不等于安全产品

出现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还有王女士。2018年,王女士通过一家银行用400万元投资了一家信托公司的产品,2020年9月份产品到期后未如期兑付。她向银保监会投诉以后,才得知该信托公司原本募集的10亿元资金,只有7亿元投到了房产项目,另外3亿元被违规挪用投资了信托公司的关联企业,正是由于关联企业的3亿元不能如期偿还,导致了部分投资者未能兑付。

“在我的理解中,信托产品就像是固定收益产品一样,感觉安全等级比较高,现在看来未必如此。”王女士说,她和身边的人一般都会相信信托公司的推介材料,但是投资者看到的信托公司的底层材料只是当做备查文件,一般不会向投资者披露的,因此投资的时候还是要谨慎。

贺七盛表示,信托公司随便改变投资方向违背了信义义务,应该赔偿投资者本金和利息。另外,由于托管银行未进行有效监管,也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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