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2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自2019年1月以来,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部署要求,共同推动改革创新合作项目9个,签署合作协议30项,制定发布政策文件18项,完成平台(机构)建设6个,开展重大活动49次,推进年度重点合作任务94项,迈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坚定有力的步伐。

一体化成果显著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透露,自《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了一大批有力度、有针对性、有显示度的政策举措。截至2022年7月,长三角区域共有市场主体3290万户,约占全国市场主体的1/5,其中,2019年至2022年7月,长三角市场主体新设1928万户。

3年多的时间里,在多领域先试先行,形成特色化制度创新一批成果。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和可视化平台上线,共归集长三角17类市场主体信息6.8亿条。创新“互联网+窗口”服务模式,50多个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实现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2万余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25.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370余家,累计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涉及金额4亿元。长三角6个试点城市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分别达到100%,接入追溯数据量1.6亿条。

2021年长三角获批国产创新药和纳入国家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占全国近50%,长三角生物医药领域产值占全国生物医药产业30%。

统一长三角食品抽检品种、检测项目,协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1607批次食品,合格率为99.57%。发布《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等12项区域统一标准,实施质量提升项目3554个,品牌培育企业2268个。发布《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等7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11项产品实现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互认。

推进市场准入统一

为加快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规则统一,在此次联席会议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全面对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长三角地区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共享互认、改革协同共进、预期稳定透明的市场准入一体化体系。

记者了解到,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是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首要任务,其中,对市场准入提出统一要求。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有利于促进营商便利化、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对标合作协议,长三角地区在市场准入领域将率先完成4个“统一”:

统一登记标准,统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统一实施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建立“长三角”等特殊字词名称登记规范,建立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服务事项清单,继续完善线上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专区,全面建立长三角地区线下“跨省通办”专窗。

统一信息共享,建立长三角地区电子营业执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统一惩戒措施。

统一创新步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探索代位注销、强制除名、强制注销等改革试点,挖掘长三角示范区企业名称资源。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的签署和相关举措的逐步落地落实,将从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为安徽省全面融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引导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认证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引导绿色低碳生产和消费的有效举措。2020年至2022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先后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联合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共同创新试点“绿色服务认证”等目标任务。

联席会议上,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揭牌。据介绍,该联盟作为跨区域议事协调机构,在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由长三角地区的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行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自愿发起并组建,是统一推进实施长三角绿色认证工作的主平台,确保各地实施绿色认证的制度政策和标准规则保持一致。该联盟将进一步凝聚各行业涉及绿色低碳方面的多方力量,加快推出一批填补行业空白或优于同业水平的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绿色认证标准。

此外,本次会议上,还签署了《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建立统一的预制菜生产操作规范。合作协议提出,将食品生产预制菜产品全面纳入许可和监管,推进冷藏类等预制菜准产落地,推动长三角特色预制菜肴团体标准的制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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