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上说颅内支架术成功 一月后患者突发脑梗 拍片发现根本没装支架 两个月后患者去世

朱先生近日反映说,他父亲没有被安装支架,病历却显示支架术成功,该谎言令家人十分愤怒。


(资料图片)

看病卫生材料费近10万元其中颅内支架4.7万元

62岁的逝者姓朱,系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人。儿子朱先生说,今年3月14日,父亲突然感到胸口发痛,家人遂将他送到泗洪县分金亭医院。3月18日下午,转院至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继续救治。该医院是宿迁唯一一所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该医院入院记录显示,患者主诉称反复胸痛3个月,经该院医生检查后,以“急性冠脉综合征”收入心血管内科住院治疗。

3月20日,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入院记录称,朱先生的父亲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心力衰竭、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以及椎动脉狭窄等。

朱先生说,3月31日,医生对父亲进行脑动脉造影术,术后诊断椎动脉重度狭窄,“医生告诉我们要做支架手术,否则一旦血管堵塞会导致死亡后果。4月6日上午,我父亲被送进手术室。”朱先生称,大概中午时分父亲被推出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

记者在该医院当天的手术记录中看到,手术名称叫“经皮基底动脉支架置入术”,手术医生姓齐,采取全身麻醉方式进行。

术后记录还称,医生齐某术后看望病人,“患者一般情况可,穿刺处无渗血,告知患者家属手术成功。”

“我们是4月10日办理出院手续的。”朱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院时他和父母还专门去感谢了医生齐某。在朱先生提供的相关收费明细等证据材料中,记者看到卫生材料费近10万元,其中NeuroformAtlas进口颅内支架47000元。

突发脑梗紧急送医拍片发现颅内没有支架

朱先生介绍说,父亲出院回家后,根据医嘱每天按时吃药,静心养病。

没想到,5月4日凌晨2时左右,朱先生的父亲突然出现意识模糊等症状,家人马上拨打120,他被紧急送到当地泗洪县分金亭医院救治。

“医生拍片发现我父亲颅内根本没有支架。”朱先生说,平时他在南京上班,当天凌晨4时左右在睡梦中接到母亲电话后马上往老家赶,“当时我根本不相信,认为医院搞错了,明明病历记录显示支架手术是做成功了的,怎么会没有支架呢?”

朱先生说,为慎重起见,他要求将父亲转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当我赶到医院时,父亲还在急诊室抢救,我找到当时的医生齐某,质疑父亲颅内为何没有植入支架,他说过几天再免费给我父亲植入一个支架。”朱先生气愤地说,后来该医院的CT显示,他父亲颅内果然没有找到支架。

在这样的情况下,朱大爷被家人连夜转到南京市鼓楼医院救治,“5月5日晚上,我父亲做CT检查时,医生还是没有发现支架。”

5月10日上午,该医院的医生发现朱先生的父亲血栓堵塞,给他做了支架手术,后来被送进ICU治疗。

“我父亲在南京市鼓楼医院做了支架植入术后,医生发现他术后脑干损伤3/4,无自主呼吸,无意识,在重症监护室维持生命体征,随时有可能死亡。”朱先生伤心地说,6月2日凌晨,该医院ICU专家通知他们说,他父亲的生命体征下降,再继续治疗意义不大,同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6月7日中午时分,朱先生和家人将父亲用120救护车送回老家,“没想到,他在车上离开了我们。”

手术医生承认患者颅内没有安装支架

6月13日,记者致电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打算向医生齐某求证朱大爷家人所言是否属实等,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他没来上班了”。有知情人士说,事发后齐某已被停职,目前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记者联系上了该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说“不清楚这件事”,说完匆匆挂断电话。记者多次拨打宿迁市卫健委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但要么占线,要么接通后始终无人接听。

朱先生给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供的一段34分08秒的通话录音中,被指是医生齐某的男子称,他做了很多手术,没做成的极少,“当时这个支架没放成,我觉得很打脸,感觉有点不好看,下不了台。”

齐某在录音中承认朱先生的父亲颅内没有支架,他也不知道支架究竟在何处。对当时的事发经过,他介绍说,支架一般预装在微导管上,手术过程中导管抵达病变处被推出时,并没有看到支架自动释放撑开的显影,他猜测可能是支架存在出厂质量问题,或在推送过程中出现脱载情况,“也有可能支架始终就在微导管里。”

记者在该录音中听到,患者家人询问他是否留存了那根微导管,他说已经扔掉了。既然这样,那为什么病历上还要记载支架手术成功,医生齐某是否涉嫌病历造假?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民事方面,6月12日中午,朱先生告诉记者,“我父亲的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好了。”

手术小组几个医生为何集体失语?

此事引起众多网友热议,网友“智勇双全远山”评论说:必须追究这个医生的责任,首先是说谎,支架装好了就是装好了,没装好就是没装好,你实话实说,病人家属可另请高明。但这个医生通过说谎,掩盖真实的情况,客观上延误了对病人的治疗,这已不是简单的医疗事故的问题,已涉嫌故意犯罪。问题二,当时做手术的不可能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手术小组。医生有没有安放支架,以及有没有安放成功,在场的其他人员也应该清楚,有人反映了没有?为什么大家集体失语?难道这个手术小组都这么不负责任吗?对这样的事,也已经不是简单的医疗过程的问题,而是个别医务工作者的良心和医院的管理问题了。宿迁市医疗行政部门更应该真正重视这个问题,绝对不能允许医院和医护人员如此不负责任!

>>律师说法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医生或被追究刑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患者的病历显示支架手术成功,但他去世前却并没有发现颅内有支架,最后发现医生齐某根本没有植入支架,这首先应该追究齐某的责任。

付建说,当时医生齐某已明确告知患者要做支架手术,而且也知道不做该手术可能造成的风险,然而患者颅内并未发现支架,这说明齐某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最终鉴定结果表明患者的死亡与齐某未安装支架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齐某要对此次医疗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付建介绍,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他告诉记者,医疗事故罪中,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此次事件中的医生齐某在手术时已经知道没有成功移植支架,但事后却没有采取措施,属于不作为,他主观上认为患者血管情况好,没有支架也能很好地保持,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申晓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