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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生态环境部昨天(6月29日)通报,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将从7月1日起施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办法更讲“法度”“力度”“温度”和“尺度”,确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 赵群英:依据新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执法更讲“法度”,处罚办法对现场的采样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调查取证更加规范,对立案、调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作出细化规定,处罚程序更加完善。同时,还专门增设了信息公开一节,使处罚的信息更加透明。

在处罚办法中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强化了自动监测数据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细化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加大对重大、恶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明确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规则,增加了轻微不罚的情形,强调说理式执法,要求将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情况纳入案卷,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写入处罚决定书,使生态环境执法更有温度,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另外,还细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规定,要求在处罚决定书中写明适用的裁量依据及理由,确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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